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石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01********24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3321民初630号 |
案号 |
(2020)云3321执2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石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普计高借款本金113600元;(款交本院由本院转交)二、由被告杨石中向原告普计高支付所欠借款从2015年7月21日起至本判决止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借款利息,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款交本院由本院转交)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