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海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6********8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0422刑初117号 |
案号 |
(2020)云0422执恢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澄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人周海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玲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8953.8元。(已先行支付26574.8元,余款72379元,于2017年11月1日支付45752元,2018年10月25日支付26627元);二、由被告人周海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雪倩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5922元。(已先行支付10000元,余款55922元,于2017年11月1日支付30480元,2018年10月25日支付25442元);三、由被告人周海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琦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452元。(已先行支付4819元,余款10632元,于2017年11月1日支付7144元,2018年10月25日支付3488元);四、由被告人周海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杰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6767元。(已先行支付15700元,余款31067元,于2017年11月1日支付21624元,2018年10月25日支付944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澄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时间 |
2020-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