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万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621********1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823民初395号 |
案号 |
(2020)云2823执2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万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谯锋支付香蕉款24600元及该款自2018年4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二、驳回原告谯锋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3元,由原告谯锋负担107元,被告冯万国负担45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时间 |
2020-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