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真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724********12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0825刑初52号
案号
(2020)云0825执1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镇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罗真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总和刑期八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0月4日起至2026年2月3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2-12
发布时间
2020-04-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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