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东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502********18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2502民初789号
案号
(2020)云2502执1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开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宋东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罗树兴借款本金120000元,并以借款本金12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2017年5月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开远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1-19
发布时间
2020-04-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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