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开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28********48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0821民初393号 |
案号 |
(2020)云0821执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赵开伟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宁洱渝兴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行材料补偿款95740元。案件受理费2194元,由被告赵开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28 |
发布时间 |
2020-03-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