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213********33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213民初3019号 |
案号 |
(2020)辽0213执9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白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彭连君借款人民币30000元,并自2017年8月1日起至款付清时止,按年利率36%支付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580元,公告费560元,计114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白璐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