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南县尚品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72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821民初1286号 |
案号 |
(2019)桂0821执1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苏丛杰归还代偿款5781253.41元给申请人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二、被申请人苏丛杰支付违约金578125.34元及利息给申请人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利息计算方法:以5781253.4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同期同档贷款利率的四倍自2018年8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但上述违约金与利息总和不超过以5781253.4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所得;三、被申请人平南县尚龙贸易有限公司、平南县尚品贸易有限公司、何玉龙、何彩绿、吴日琼、莫仕权、邓英奎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的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申请人平南县尚龙贸易有限公司、平南县尚品贸易有限公司、何玉龙、何彩绿、吴日琼、莫仕权、邓英奎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苏丛杰追偿;四、申请人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登记在被申请人苏丛杰名下位于平南县平南镇乌江村月亮湾(豪苑一区2号)的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平国用(2009)第260705013号;房屋所有权证:平房权证统字第018518号]以及登记在被申请人何彩绿名下位于平南县平南镇城湖路的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平国用(2014)第250106193-1号;房屋所有权证:平房权证统字第1031866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9-16 |
发布时间 |
2020-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彩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8215572104514 |
登记机关 |
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平南县平南镇二环路(房管所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