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柳州市名城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502********BD4C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203民初4539号
案号
(2020)桂0203执6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柳州市名城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龙双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柳梅支付房款270000元;二、驳回原告刘柳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535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6050元(原告刘柳梅已预交),由被告柳州市名城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龙双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2-18
发布时间
2020-04-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覃严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200MA5KDNBD4C
登记机关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柳州市荣军路246号鸿泰名城1-19至23号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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