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正富电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71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306民初364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35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193632875】。被告深圳市正富电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龙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6950元;被告深圳市正富电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龙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11695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自2018年1月3日起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被告王歧龙对上述第二、三项判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深圳龙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深圳龙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640元,由被告深圳市正富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3-03
发布时间
2020-07-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岐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67157942F
登记机关
宝安局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黄田甲田工业区桃园路12号1楼A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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