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津县新光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714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22民初2622号 |
案号 |
(2020)豫0322执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富瑞特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孟津民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150000元及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10月26日的利息65916.01元(已扣除已支付的40723.77元);2018年10月27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11.4%计算;二、被告洛阳鑫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孟津县新光机械有限公司、史战利、刘爱玲、史丙炎、杜哲、董战军、史战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453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9530元,由被告洛阳富瑞特机械有限公司承担,被告承担部分限被告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27 |
发布时间 |
2020-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杜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2171443068U |
登记机关 |
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孟津县麻屯镇后楼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