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松芝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55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91民初2953号 |
案号 |
(2020)苏0391执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徐州松芝置业有限公司一次性返还原告赵宁借款本金170万元及利息(以170万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2%,自2018年6月8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赵宁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535元、减半收取10267.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267.5元(原告已预付),由原告承担50元,由被告承担15217.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治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0158550414XK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公馆1幢2单元18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