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621********07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621民初2725号 |
案号 |
(2020)川1621执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敏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杨晨曦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的生活费24,000元;二、被告杨敏自2020年1月起每月按1,000元生活费标准支付原告杨晨曦生活费自18周岁为止,支付方式为每年6月1日和11月30日分两次支付;三、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0元,原告杨晨曦的法定代理人胡晓兰已代为预交,由原告自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时间 |
2020-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