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陇川县文高进出口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64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683民初493号 |
案号 |
(2020)川0683执1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绵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陇川县文高进出口有限公司、司德京、张有玉应向原告绵竹升元投资有限公司退还人民币3,000,000.00元。此款,被告陇川县文高进出口有限公司、司德京、张有玉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绵竹升元投资有限公司支付500,000.00元;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1,500,000.00元;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0,000.00元;二、若被告陇川县文高进出口有限公司、司德京、张有玉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绵竹升元投资有限公司可立即按3,000,000.00元中尚未支付的部分申请强制执行,并可要求被告陇川县文高进出口有限公司、司德京、张有玉支付违约金1,555,840.00元。案件受理费43,183.00元,减半收取计21,591.50元,由被告陇川县文高进出口有限公司、司德京、张有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绵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时间 |
2020-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有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3124336499861R |
登记机关 |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北路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