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晴隆县卢旺达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35223********9T1F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2324民初1437号
案号
(2020)黔2324执2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晴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晴隆县草地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晴隆县卢旺达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自愿解除合同;二、被告晴隆县卢旺达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于 2019 年 9 月 22 日将 19055 斤羊子返还给原告晴隆县草地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现存羊子返还,不足部分以每市斤 15 元折价赔偿给原告晴隆县草地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折价赔偿金额。被告晴隆县卢旺达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30%,2020 年 6 月 30 日之前支付 30%,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剩余款项;债务逾期,则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债务付清为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 6918 元,减半收取 3459 元,由被告晴隆县卢旺达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晴隆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2-14
发布时间
2020-06-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卢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522324MA6GT69T1F
登记机关
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贵州省晴隆县中云镇新隆村民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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