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永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70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3民初2659号 |
案号 |
(2020)豫0183执18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省永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何战卿退还保证金200000元,并从2016年9月21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本院确定的还款之日;二、驳回原告何战卿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6880元,减半收取为3440元,由被告河南省永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时间 |
2020-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书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31705514461 |
登记机关 |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密市开阳路北段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