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623********13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781民初1877号 |
案号 |
(2020)川0781执8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四川华力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武胜县馨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二、限被告武胜县馨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华力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费250,000.00元及违约金30,000.00元; 三、被告谭燕、李龙海对租赁费250,000.00元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四、驳回原告四川华力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77.00元,由原告四川华力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承担1,009.00元,被告武胜县馨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谭燕、李龙海承担2,568.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时间 |
2020-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