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1********2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781民初504号 |
案号 |
(2020)川0781执7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蔡军归还原告王明学100000元,自2019年6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10000元至付清之日止;二、若被告未按上述第一项履行,则按年利率10%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调解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时间 |
2020-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