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少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3********0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727民初892号 |
案号 |
(2020)川0727执1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少苗在2020年1月25日之前归还原告陈欣怡借款本金96 600元并支付利息4 000元,合计100 600元;二、如被告王少苗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除应付原告陈欣怡借款本金及利息100 600元外,还应从2020年1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24%向原告陈欣怡支付借款利息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三、原告陈欣怡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2 215元,减半收取计1 108元,由被告王少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3-12 |
发布时间 |
2020-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