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321********13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陕0402刑初204号
案号
(2018)陕0402执2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强制被申请人雍吉安、申明、张超退赔被害人王益民经济损失145392元处置随按移送的赃款赃物:公安机关扣押被申请人申明的宁eq5270白色帝豪牌小轿车一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18-01-23
发布时间
2020-04-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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