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03********0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陕0481民初265号
案号
(2019)陕0481执2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蔡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张平涛借款45万元及该款自2017年11月2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的违约金。二、被告蔡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平涛诉前保全保险费用3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平市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19-03-11
发布时间
2020-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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