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玉山县红和玻璃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3788****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赣1123执恢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60万元并支付利息;由被告支付原告所花费律师代理费8000元;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632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7-07-20 |
发布时间 |
2017-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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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邓雅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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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