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宝华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970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32民初2718号
案号
(2020)赣0732执9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曾美连与被告江西宝华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于2018年11月16日、2019年02月10日签订的《筹股协议》;二、被告江西宝华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曾美连借款153900元;并支付自2018年11月16日起按年利率8%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三、被告江西宝华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曾美连借款231590元;并支自2019年02月10日起按年利率8%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四、本案所涉给付内容,限被告江西宝华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7082元,原告曾美连已预交,由被告江西宝华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06-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曾宪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2789709796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城北街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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