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4********69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103民初2620号
案号
(2020)赣0103执15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唐俊确认欠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西路支行借款本金146052.29元及利息、违约金(截止至2018年1月20日的利息13867.11元、违约金2500元,自2018年1月21日起至给付款项之日止,按合约约定不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计付),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一个半月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诉讼费3550元,调解减半收取1775元,由被告唐俊承担(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一个半月内一次性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06
发布时间
2020-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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