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1********0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121民初3572号 |
案号 |
(2020)赣0121执8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唐涛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归还原告章味斌借款本金20000元及按月利率2%自2018年5月29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0元,由被告唐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