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2********76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103民初10829号 |
案号 |
(2020)赣0103执4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梁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罗卫忠支付200 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7月2日起至2019年10月1日,以200 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二、被告梁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 975元,减半收取2 487.5元,由被告梁容、梁斌负担,随上述款项一并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时间 |
2020-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