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03********2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192民初584号
案号
(2020)赣0192执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健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夏红龙借款5000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自2016年11月29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夏红龙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1-06
发布时间
2020-04-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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