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5********78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19民初4944号 |
案号 |
(2020)京0119执7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向春兰与北京春杰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6年10月13日签订的《阳光温室大棚租赁合同》第二条中关于租赁期限超过2027年4月30日之后的约定无效;二、确认向春兰与北京春杰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6年10月13日签订的《阳光温室大棚租赁合同》于2018年7月30日解除;三、北京春杰种植专业合作社退还向春兰租金154 75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四、刘强、刘广岐对北京春杰种植专业合作社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向春兰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