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3********146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08民初54458号
案号
(2020)京0108执67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周明向原告张卓(收款账户:张卓,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淀索家坟支行,账户号:6222 0802 0001 3115 335)支付350万元,其中于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前支付30万元;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支付120万元;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支付200万元;二、若被告周明未按期足额履行本调解书第一项约定的任一期支付义务,则应另行向原告张卓支付利息(以逾期付款的金额为计算本金,自逾期之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时间
2020-06-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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