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郁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3********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01民初18679号
案号
(2019)京0101执101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郁松于2019年10月7日前偿还原告孙凤海借款本金110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18年3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7721元,由被告王郁松负担(于本调解生效后7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9-10-09
发布时间
2020-06-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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