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183********4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9刑初128号 |
案号 |
(2020)京0119执6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赵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止。罚金限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在案扣押人民币三百三十六元七角,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详见清单)。三、在案扣押的螺丝刀一把,予以没收;帽子一顶、手套一副、暖手袖筒一个、迷彩鞋一双,附卷备查。四、在案扣押的手电筒一把、指甲刀套装一盒,退回公诉机关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时间 |
2020-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