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183********4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19刑初128号
案号
(2020)京0119执6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赵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止。罚金限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在案扣押人民币三百三十六元七角,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详见清单)。三、在案扣押的螺丝刀一把,予以没收;帽子一顶、手套一副、暖手袖筒一个、迷彩鞋一双,附卷备查。四、在案扣押的手电筒一把、指甲刀套装一盒,退回公诉机关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4-10
发布时间
2020-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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