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602********13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2民初37448号 |
案号 |
(2020)京0112执34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徐杰给付崔志刚装修改造款228 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228 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自2018年12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徐杰给付崔志刚光伏设备补偿款204 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204 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7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保全费2910元,由徐杰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3890元,由徐杰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