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乌苏市银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965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4202民初706号 |
案号 |
(2017)新4202执13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乌苏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乌苏市银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武焕银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马建新支付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16059元,合计116059元;二、驳回原告马建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636元,减半收取1318元,投递费176元,合计1494元,由被告乌苏市银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武焕银承担(原告已预交费用153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乌苏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7-06-30 |
发布时间 |
2018-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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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武焕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202396577569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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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皇宫镇友好北路御园小区北院4号楼1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