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002********2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06民初28163号
案号
(2020)京0106执6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慧生活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周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大唐印象木艺装饰有限公司货款236 896.51元;二、被告北京慧生活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周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大唐印象木艺装饰有限公司利息(以50 000元为基数,自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48 363.51元为基数,自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65 000元为基数,自二〇一八年五月一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73 533元为基数,自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北京大唐印象木艺装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54元,由被告北京慧生活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周慧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1-03
发布时间
2020-04-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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