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志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6********0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17民初3503号
案号
(2020)京0117执8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梁志勇给付原告吴佃明工程款20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给付10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剩余的10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1-20
发布时间
2020-04-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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