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顾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6********09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06民初29151号
案号
(2019)京0106执78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顾云共计向原告吴志凤支付借款1 800 000元,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于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支付50 000元;于二〇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前支付500 000元;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支付1 250 000元。二、如果顾云未能按本调解协议之约定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吴志凤有权要求顾云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并申请强制执行。三、本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9-07-03
发布时间
2020-04-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