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党军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8********6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14刑初38号 |
案号 |
(2020)京0114执29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党军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二、责令被告人党军辉退赔北京爱科海讯贸易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四十八万余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2-05 |
发布时间 |
2020-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