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3********33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14民初6578号 |
案号 |
(2020)京0114执31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蔡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北京银达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垫付款576 874.33元;二、蔡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北京银达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违约金70 000元;三、陆卫华、蔡利霞就蔡明应承担的本判决第一、二项所确定的给付款项义务向北京银达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向蔡明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