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4********0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4民初4057号 |
案号 |
(2020)京0114执16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胡建国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偿还谢仁花3万元,并支付利息(以3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1月16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