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连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7********4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0117民初20144号 |
案号 |
(2020)沪0117执47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连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英国借款105,000元;二、被告陈连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英国逾期利息(其中以44,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61,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3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均按照年利率24%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时间 |
2020-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