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30********2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51民初9863号 |
案号 |
(2020)沪0151执11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施振威借款人民币80000元;并支付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计900元,由被告周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