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季明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1********14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115民初62257号
案号
(2020)沪0115执63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季明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司徒羡照借款200万元; 二、被告季明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司徒羡照以2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三、被告朱左之对本判决第一、二项主文中被告季明太应当清偿的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朱左之在承担前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季明太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03-20
发布时间
2020-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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