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6********0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20民初273号 |
案号 |
(2020)沪0120执24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姚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沈青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元; 二、被告姚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沈青以人民币2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1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