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英德市泰鑫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47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4民初4776号 |
案号 |
(2020)粤0114执52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英德市泰鑫实业有限公司、温礼贤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汪庆偿还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3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日止)。二、被告李赛群对被告英德市泰鑫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判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英德市泰鑫实业有限公司、温礼贤、李赛群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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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赛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81324731061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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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英德市英红镇同心路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