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庆安鸿昇牧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312********L38W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224民初2283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黑1224执1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庆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庆安鸿昇木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庆安县大商砼制品有限公司混凝土款2 075 791.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庆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1-10
发布时间
2020-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田长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224MA18X5L38W
登记机关
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庆安县建民乡建安村姜大喇叭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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