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丹县唐宏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967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725民初1970号 |
案号 |
(2020)甘0725执2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丹县唐宏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90日内向原告山丹县恒达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交付《库房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的位于城东物流园内正北方向库房2栋(40m×19m×2栋)、办公楼三楼西侧办公室10间、水泥场地以北土场地约6000平方米,院内西侧伙房3间;二、被告山丹县唐宏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山丹县恒达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场地租赁费270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并按月租金11250元承担自2019年6月1日起至将租赁场地交付原告止的占有租赁场地期间的费用;三、被告唐万贵、毛亚红、赵润良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5350元,减半收取2675元,由被告山丹县唐宏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唐万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725396767848N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交通街(东街村委会旁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