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索朗巴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42625********01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藏0103民初1878号
案号
(2020)藏0103执4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索朗巴旦承诺将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边巴卓玛支付人民币50 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二、被告索朗巴旦承诺将于2019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边巴卓玛支付人民币50 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三、被告承诺将于2020年月01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 人民币50 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四、被告索朗巴旦承诺将于2020年02月28日前向原告边巴卓玛支付人民币50 000(大写:伍万元整);五、被告索朗巴旦承诺将于2020年月03月30日前向原告边巴卓玛支付人民币50 000(大写:伍万元整);六、被告索朗巴旦承诺将于2020年月04月30日前向原告边巴卓玛支付人民币50 000(大写:伍万元整);七、被告索朗巴旦承诺将于2020年月05月30日前将所欠本金人民币1 370 000元(大写:壹佰叁拾柒万元整)及利息人民币180 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共计人民币1 550 000元(大写:壹佰伍拾伍万元整)向原告边巴卓玛付清;八、若被告索朗巴旦违反上述约定,逾期履行任何一项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逾期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应向原告边巴卓玛支付人民币150 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违约金;九、原告应将上述款项汇至原告账户:户主:dorjee wangdue gurung;开户行:中国银行拉萨市纳金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217857900003541355;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0-05-12
发布时间
2020-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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