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索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11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沪0120民初3996号 |
案号 |
(2020)沪0120执恢3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索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偿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截止2017年2月20日的借款利息37,271.04元及自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3月20日应还的借款利息,2017年3月21日起的利息及本金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二、如果被告上海索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期债务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有权就剩余的利息及本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有权可以与被告上海索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协议以抵押的财产即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陈桥路1887号的房产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抵押顺位在25,000万元最高限额范围内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归被告上海索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不足的部分由被告上海索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继续清偿; 三、被告倪建生、李琴对被告上海索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债务在最高限额25,000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81,450元,减半收取计40,72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5,725元,由被告上海索谷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倪建生、李琴共同负担(原告已预交,三被告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直接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时间 |
2020-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倪建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411548754 |
登记机关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工业区陈桥路18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