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奉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01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青民一(民)初字第1938号
案号
(2016)沪0118执020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何德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朱才兴借款150万元;^~^二、被告何德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朱才兴利息(以15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自2014年1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刘桂、上海奉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对上述第一、二项中被告何德勇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3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3,300元,由被告何德勇、刘桂、上海奉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6-03-15
发布时间
2016-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德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65弄2号12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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