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油易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58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川0781民初1469号
案号
(2020)川0781执5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清春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市支行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67487.15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8年10月11日共计为14154.88元,自2018年10月12日起按《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江油易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市支行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5335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李清春、江油易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3-18
发布时间
2020-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81795824192Y
登记机关
江油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油市三合镇桂香村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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